《天荒》载:山海之首曰妖界。多妖,多妖气。妖气者,其状如烟雨游丝,凡妖借其而活......丁戊年八十六日,于光岛之妖气猝散,妖死之既众......丁戊年八十九日,常琦之地妖气再散,其所甚更胜前......妖界之气未得复生......有天荒者力开下界,征战数年,未得统伐,与下界之民商论数日,方得以两全之策......期遣未能佳活之残妖于下界,借人体之心海暂居,并赋其微妖之力,小则强筋健骨,大则......此乃互利双赢权衡之策......谨上,妖界并无与下界互损之意......谢天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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